统计这玩意儿,对老百姓似乎很远,但对官员却着实很近。最近有两个数字在宏观与微观上反映了我国统计的一种现实。微观的是,据《南方周末》6月2日报道:中央查处经济普查大案,一个小镇就挤出了9亿数字泡沫;宏观的是,据新华社5月25日电: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今年一季度GDP初步核实数据的公告,与初步核算数相比,总量减少36亿元,增长速度下降0.1个百分点。“9亿”和“36亿”,两个数字泡沫背后的制造者主要是官员,两者尽管不是一个路数上的东东,但搁在一起看,还是很有意思的。 “一个小乡镇,在经济普查中报告的数字,竟然捏造了9个多亿,虚夸了10多倍,在层层过关后,因为一个化名‘欧阳书宝’的人举报而引起国家统计局的关注,最终被调查揭穿。”一个镇就能造就“9个亿”,那么,全国能够造就多少个亿?如果没有那个化名“欧阳书宝”的知情人的举报,已经“层层过关”的天文泡沫数字不就当真了吗?问题是,全国有多少个“欧阳书宝”这样的宝贝呢? 看看我国的《统计法》及实施细则,我们就会发现,其中大量出现的是“虚”和“假”这些字眼,当然,那是为了防止统计数字的弄虚作假。 统计打假不是没弄过,可实际是“屡打屡假”。在我看来,统计作假的问题,关键在制度设计层面,一个要命的内因就是缺乏统计的程序正义。没有统计的程序正义,就没有统计的实质正义,即使在增增减减之后“统计”出来的数据是准确的,那也同样不存在实质正义。实现统计的程序正义,我以为主要应体现在两方面: 其一,是统计系统必须有相对的独立性,其整个体系应该是上下垂直管理的,要相对独立于各级政府。如今的统计局是各级政府属下的一个部门,完全是被领导掌控的,而且官员是很喜欢掌控统计数字的。 其二,如今统计人员干的活主要是统计人家“报”上来的东西,所以“不得虚报、瞒报、拒报、迟报”这一串“报”字成了《统计法》的关键词,“报”是自下而上的方向,以坐等人家“报上来”为主,真实性的基础就不牢靠了,若是改为以统计人员自上而下的“查”为主,情况当然大为不同,调查、抽查、普查,都需要“出查”,因人力所限没有能够查到的地方,与其让人家虚报胡报,还不如让其空白。 可以想像,一旦统计的数字与官员升迁没有多少关系、统计系统也是独立操作的,即使有人要举报也是举报统计系统内部人员作假,那么,这样由统计人员“出查”查来的统计数字,产生泡沫的几率就几乎“归零”了。所以,从制度建设的层面重构统计的程序正义,远比通过统计打假校正数字而获得实质正义重要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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